在古琴演奏中,右手有八个最基本的指法,即抹、挑、勾、剔、擘、托、打、摘。通常称其为“右手八法”。
右手八法在古琴曲谱中用的最多,它是右手指法的基础,也是古琴演奏中右手指法最重要的构成部分,右手的许多指法都是由它们组合变化而成的。如“涓”的指法,古人云:“抹、勾连谓之涓,如天马攒蹄。”又“长锁”、“短锁”、“背锁”。以及“滚”、“拂”、“抡”、“历”、“搂圆”、“间勾”、“打圆”等等。所以古人称这八种指法为“八字纲领”(《太音大全集》),可见其重要性。
“抹”
动作:食指向身弹入曰“抹”。食指屈曲根节,伸直中、末二节,指头肉面箕斗中着弦,入弦稍稍深下。先肉后甲,由指面经甲尖中锋正直弹入,不可斜扫。其运动在臂、腕暗助食指中、末二节之力。
手势:中、名二指都自然平直,使中高于食,名又高于中,禁指更较高而直,各指指缝稍开,高下参差,有鸣鹤展翅之态。大指中末二节微弯,侧待于旁,伏于食指下。《太古遗音手势图》中“抹”的指法叫做“鸣鹤在阴势”兴词曰:“鹤鸣九皋,声闻于野;清音落落,自合韶雅;惟飞指以取象,觉曲高而和寡。”
出音:用力不可太重,太重则出音浊,下指宜轻而劲,用甲不宜太多,须半肉半甲,才能得音清健。
要领:首先“抹”是一个半肉半甲音。凡半肉半甲音切不可用纯甲来弹。“如纯用甲,则声多浮暴。法以箕斗上,指头肉处抵弦,先肉后甲……”。
“挑”
动作:食指向徽弹出曰挑。挑法,食指屈曲根、中两节,用大指甲尖轻抵食指箕斗中,使两指成一圈形,挑时大指伸直中末两节,并微运腕力将食指向前推送,以助食指自伸之力。以伸缩灵活为妙。
手势:食指与大指均屈中末两节,大指以甲尖侧面轻抵食指箕斗中。中、名二指微弯,名指高于中指,禁指又高于名指而微翘。顾梅羹教授十分贴切的将“挑”这一手势列为《太古遗音》中的:“宾雁啣芦势”。
出音:挑以甲尖,得声而手起。又要用力不觉,须坚实而不猛厲,才能得坚清之响,而虚灵无碍。
要领:“挑”是一个纯甲音,甲面着弦,中锋弹入。“挑”时须微微借助腕力。也就是说要有一个手腕微沉的动作。须当空下指,不可傍弦挨抚,“若傍弦挨抚,则出音混浊矣”。
“勾”
动作:“中指向身弹入曰“勾”。中指屈曲根、中二节,竖直末节,用指头抵絃,半肉半甲勾入。古谱所谓“重抵轻出”,就是说宜重下指,轻出弦。才得中和无偏重偏轻的弊病。
手势:中指屈其根、中两节,竖直末节,食指提起微曲,而昂起首于最高处,大指侧伏于食指下,名指平直高于中指略低于食指,各指指缝不宜张开,禁指伸直而微翘。
出音:“重抵轻出”,浑厚凝重。“勾”较“抹”出音为重,然而不可太猛,最重要的是“轻出”两字,须细细体会,加以琢磨。
要领:其运动在中节坚劲之力。“勾”和“抹”一样都是半肉半甲音。他和“抹”有一个十分明显的区别,那就是末节竖直,为什么要末节竖直呢?因为“勾”是要“重抵轻出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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