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把用紫砂做胎,烧制而成的琴,断代暂不明确。
该琴仿仲尼式,长.7cm,胎质稍薄,满釉,釉色近于鳝鱼黄釉,釉色不匀,薄釉处露出深色胎色。器里变满釉,不见窑具烧制痕。
岳山及腹下有窑變蓝、紫和月白等各色大小斑点。琴徽填以白釉,雁足与轸均皆为白玉。龙唇、岳山、轸槽、雁足孔等未施釉,露灰黑色胎。龙池内以篆书刻“维沙陶瓦,制从鸿蒙。鸢飞鱼跃,为歌南风”四句诗。
琴首系丝线穗七根,每一丝穗各系一玉珠,凤沼内同样以篆书刻出“修身理性”四字琴名。
琴首镌刻乾隆皇帝咏《宋瓷琴》:“龈额恢恢太古器,形模不假雷霄制,易漆以陶岂无为,我于重华窥其义,谏者十人争小事,不如渭汭初所试,焦尾断纹浑可弃,五弦七弦惟汝置,元音澹泊从兹嗣,譬如佺羡面之粹,冲以内养无火气”御制诗。诗末署“乾隆丙寅秋八月御赏并题句”纪年铭(乾隆十一年:),并落“乾隆宸翰”、“几暇临池”两枚钤印。
传世随附有锦袱一块,黑漆匣一个,匣面不仅镌刻与器物相同的御制诗,同時也刻出梁诗正等词臣共同唱和之作。
对照乾隆十一年()《活计档》记事,该年度八月初九日,乾隆皇帝降旨指定朱彩将御题刻在琴上,并为之配制“锦囊漆匣”,这项工作虽一直进行至乾隆十二年()十月十五日方告完成,但从其最后交付弘德殿,以及传世此琴犹带锦囊、漆匣,且追溯原来典藏处所亦为弘德殿看来,档案所记应正指此件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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